如今还没有光纤网络,远征等了好几分钟,才终于把两个音频文件接收完毕。
拉出来点击播放。
一遍,两遍,三遍……
远征反反复复听了十多遍,心情从烦躁变成狂喜。
一首商业歌曲,比的不是艺术性,而在于它的旋律和歌词是否洗脑。
如果在街上找个普通路人,叫不出歌名,却能随口哼两句歌词,一首歌能做到这个地步,那才算商业上的成功。除了宣传推广要给力外,歌曲本身也必须具备流行度。
毫无疑问,《单身情歌》就拥有这种潜质。
远征飞快地打字道:“小辉,快把那歌手的电话号码给我。”
编辑小辉:“你亲自谈?”
“对,我亲自跟他谈,”远征安慰道,“放心,功劳记在你头上。”
冯家辉这才安心下来,将王越的电话号码发给远征。
远征也顾不上是晚上,立即给王越打电话:“你好,请问是隔壁老王吗?”
“你是?”王越怕打扰陶耀春休息,拿着电话走到厕所里。
远征开门见山地说:“我是爱乐网主编远征,你那首《单身情歌》版权还在吧?”
王越答道:“在啊,今晚发了个小样给你们,就是想谈签约的事情。”
远征忽悠道:“老王你放心,我们爱乐网做网络歌曲是全国最好的。合约你看没看过?”
“看了,分成比例能不能再调高点?”王越问。
远征说:“老王,你毕竟是个新人,我们做推广要花很大功夫。不过你放心,由于你的作品质量很高,所以还是可以通融的。”
“词曲加歌手分成,10%怎么样?”王越报了个价。
“10%太高了,”远征为难道,“网络歌曲跟传统唱片不一样,如果要全面推广,电视台、电台那边的广告费很高。3%还是可以的,这是非常高的价码了。”
王越早在汉城时就打听过,这个世界中国的唱片版税分成,跟另一个时空的日本差不多。一张普通唱片的收入:54.5%左右归唱片公司,30%归终端销售门店,9%归音乐制作人,3.5%归词曲作者,1.5%归出版社,0.5%归音著协,歌手只能拿剩下的1%。
别看歌手版税分得少,但他们的主要收入来自于商业演唱、广告和代言。而且如果是超级大牌歌手,他们的唱片版税还会提升,甚至可以达到5%,个别能够分到7%、9%。
而网络歌曲不同,它不需要走出版社,也不需要终端门店,甚至没有印刷和运输费用,只不过推广起来稍微困难,可一旦炒红,唱片公司绝对财源滚滚。
因为主要是卖彩铃收入,所以唱片公司之外的最大分利方是通讯公司,但也只有25%。少了那么多分润的中间机构,而且还降低了制作成本,歌手和词曲作者的版税自然得提高,10%虽然很多,但也不算太离谱。
王越惋惜道:“这样啊,那我只能找别的公司合作了。抱歉,时间很晚了,我要睡觉,改天再聊。”
“唉,你别挂啊,价钱好商量。”远征哭笑不得,没见过这么谈合同的,刚说两句就要挂电话。
王越说:“如果只是歌手分成,10%确实有点高,但我还是词曲作者。”
远征叫苦道:“10%太高了,这个价码我根本做不了主,还得问上头才行。”
王越问:“那多少你能做主?”
“最多4,”远征苦口婆心地说,“老弟,你刚入行不知道。现在每天都有不计其数的歌手在网上发歌,想要出头非常困难。我觉得你很有前途,所以才这么晚了给你打电话,如果你真坚持10%,那咱们就没什么好说了。机会稍纵即逝,希望你能够把握住。”
王越才不听他绕,直接说道:“多少分成你能做主?低于9%没得谈。”
远征见王越态度强硬,他是真的为难了。好歌可遇而不可求,特别是他们做网络歌曲的,只能捡传统唱片公司的漏,遇到一首好歌绝对不能错过。
万一王越真的跑去和别家谈,远征连哭都哭不出来。但他的最高权限只能开价5%,这根本和王越谈不拢。
王越那边死活不松口,不得已之下,远征只能给上司打电话,最后反复折腾了大半夜,终于把价钱谈到8%。
双方达成一致后,远征心情畅快起来,他说道:“老王,我们需要对这首歌重新编曲录制,你看什么时候有空,飞来魔都一趟,顺便把合约签了。”
“魔都啊,”王越琢磨道,“我在香港上学没时间,要不在这边录制吧。”
最难谈的合同都搞定了,还在乎这点?
“那好,我们尽快派人过来,先签了合约再说。”远征心中已经把王越骂了一百遍啊一百遍,这大爷太难伺候了。
双方约好了时间,远征这才把电话挂掉,他发现自己居然没穿衣服。
由于心情大爽,远征回房扑到媳妇儿身上,想要把那事给办完。媳妇儿迷迷糊糊的睁开眼,看看时间已经凌晨3点了,直接把他推开,骂道:“你有病啊,大半夜的发什么疯!”
ps:远征老大,你点的龙套来了,请查收。
不要谢我,我是雷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