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题目所示,这篇东西根本不是经验,只不过是我吃饱了撑的在此自言自语而已。
首先,写小说有一个固定模式吗?
我会告诉你:有,无论你写的是喜剧,还是悲剧,或者是悬疑、言情、修真、网游、侦探、武侠、科幻、都市。在当今这个世界,任何小说都有一个套路,自它们被人开创的那一天起,就谁也别想逃。但既然想要让所有人瞩目,你自然可以反其道而行之,这样就能“不落俗套”。
写言情的,无非是我爱你你不爱我你爱他他不爱你他爱她可是她爱我……最后大团圆结局,有情人终成眷属,皆大欢喜。如果有写手要她爱她、他爱他这样的话,那就是耽美和百合的范畴了。反其道而行,就是互相杀死对方,临死都没说出“我喜欢你”四个字(沧月的《护花铃》),让少女掩卷落泪。
写修真,无非是一个凡人得到一本修仙宝典什么的,然后勤练道术,找到上古仙人洞府,又或者是和某个道侣双修,最后成就永生。嗯,想不落俗套的话,可以让主角变成凡人,然后大结局(烟雨江南的《尘缘》);或者是主角突然变反派,啊哈哈哈(萧鼎的《诛仙》)。
写网游,无非就是打怪,升级然后成就最强,这里就不赘述了。想与众不同?可以啊,一开始主角就有着无敌的地方,然后自然不用练级啦,反正不练级也能随便打死敌人(蝴蝶蓝的《网游之近战法师》)。
写侦探,反正都是找凶手,凶手一般都没死,找出来就可以指证了。反其道而行么,就是设置多个凶手(阿加莎?克里斯蒂的《东方快车谋杀案》)或者是“已经死掉的人”(阿加莎?克里斯蒂的《无人生还》),绝对碉堡了。
写武侠,主角一定会神功盖世,最后快意世间。唱反调的话,主角是个不懂武功的女子,如何(小椴的《长安古意》)?
写奇幻,主角练成强大魔法,然后成为大英雄?如果这是个遗臭万年的大反派,最后还很丢脸地死翘翘,那还有人看吗(读书之人的《死灵法师》)?
写热血,主角爆发小宇宙,干掉一切邪恶敌人,怎么样?不,还是让他杀死自己老爸来得畅快(九把刀的《猎命师传奇》),杀完老爸再计较别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