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五六分就够了,民间见过公主的人不多,西秦皇族更不知道我们的公主长的什么样子,用妆容稍作修饰,也能以假乱真,关键是……”
后面的话,常笑已经听不清了,她感觉身体沉了下去,沉入某个不知名的所在里,连着她的意识,也昏沉了……
再次醒来的时候,是在一个奢华的宫殿里,睁开眼睛,还没来得及反应这是个什么地方,就被一个陌生的声音吸引了所有的注意力。
“公主,您终于醒了,有哪里不舒服么?”这是一个惊喜中,带着复杂的声音,说话间,伸出手将常笑扶坐起来,背后被塞入一个软垫,空气中有一种好闻的熏香,屋内光线适中,照的窗明几净,给人的感觉很舒适。
坐定之后,常笑的视线终于落到了声音的主人身上,这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女,穿着打扮像宫婢,生的一张清秀的脸庞,看起来乖巧娴静,有着善良又忧郁的眼睛,不,也许那双眼睛只有在看到自己的时候,才显得忧郁。
“公主?”常笑重复她的话语中的两个字,因为久未开口,声音有些沙哑,嗓子也很不舒服。
这人极会察言观色,忙起身从不远处的檀木桌上倒了一杯水,服侍常笑喝下。
常笑很配合,如今这个情况,对方要是意图不轨,她也没有办法,更因为,这个少女给她的印象不错。
水是温的,流淌在喉咙里,就如雨水滋润了沙漠,感觉舒服极了。
喝完茶,少女又体贴地问了一句,“公主还要喝么?”
常笑摇摇头,她便将茶水放回原处,走到常笑身边,跪坐在床前,伸手将被子往常笑身上提了提,又仔细整平了被角,低眉垂眼地说道:“太医说了,公主的伤势已经无碍了,只要好好休息,过个十余日,便能好全了。”
闻言,常笑皱了皱眉,似想到什么,忽然去掀自己的被子。
少女显然措手不及,竟来不及阻止,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常笑撩起自己的衣襟,露出腹部上一条长约三寸的伤痕,因为愈合的时间不长,经过缝合后的伤口颜色还较深,看起来就像一条狰狞的蜈蚣爬在白皙的皮肤上,猛然一看,还真有些吓人。
即使在换衣服的时候看过一回,如今再看,少女还是被吓了一跳。
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一般人都很注意不在身体上留下伤痕,尤其是女子,拥有一身如玉般的肌肤就更加显得重要,这身体上若是留下大的疤痕,去之不掉,就跟毁容了没两样,嫁了人,还恐糟夫君嫌弃。
说实话,刚刚发现这道狰狞的伤口,她确实觉得难以置信,不过,心里却还涌起一种淡然的怜悯,这样的伤口,是很容易致命的,谁好好地,把刀子往身上招呢。这人,定是经受了天大的苦楚。有了这层心思,她接下来照顾她的几天,才越发尽心尽力,在她醒来的时候,心里也是真个高兴。
常笑却长舒一口气,甚至有种仰天长笑的冲动。
这条疤痕在别人看来是噩梦,在她看来却是天大的福音。
这意味着什么?意味着她还活着,以之前的身体活着。
方才见自己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醒来,这人还叫自己公主,她还以为又借尸还魂了呢!心里想的却是,再见的时候,阿熙会不会认不出自己?
如今看来,自己只要想办法回到他的身边就好了,一定要尽快回到他的身边,告诉他这个好消息,然后再找回他们的孩子。
经历一次生死离别,她和他都应该明白了什么才是最重,那些个权势地位,荣华富贵,通通都可以不要了,他们一家人只要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,就是全天下最富有的人。
阿熙,我不要你为我倾尽天下,我只要你,为我倾尽所有,你的所有。
想明白了,常笑心情很好,嘴上在笑,整个人都显得神采飞扬。
摩挲着腹部狰狞的伤口,她不禁又庆幸地想到,复生珠还真是神奇,身上连一点尸斑都没有,一点也看不出是死过的人,而且,貌似这复生珠还有疗伤的作用,否则,伤口不会好的这样快,连一点痂都没有了。
白家的祖传之宝,看来,她欠了白蔹一个很大的人情啊!
一旁的少女见她一会儿惊,一会儿笑的,有些担心地想到,这人莫不是傻了,看着这样的伤口都能笑出来,难不成是悲极生乐?想到此,她心里越发怜悯这个与公主相似的女子,安慰道:“公主别担心,御医说了,用王室最名贵的药物,这疤痕是可以去的很淡的。就是,公主日后与驸马,行,行房之时,别忘了,吹灯!”最后一句话,似是难以启齿,她说的有些结巴,脸颊也红了个透。
这样子将常笑逗乐了,“放心,就算去不掉也没关系,我的男人,也一定不会介意这个。”
她的阿熙又怎会介意这个,一个可以为她做尽一切,一个在她死去痛哭流涕的男人,还会在意她为他产子时留下的伤疤吗?
她巴不得永远留下这个疤痕,好见证着他们无坚不摧的爱情,是可以,战胜一切苦难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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