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程是短暂的。
好吧,对于即墨来说是短暂的,但对于更多的人来说是漫长的。
他常会在路遇的部落稍作停留,这也是他的一种习惯,这样,他能看到的更多。
有的时候会去讨杯水喝,有的时候用一些新奇物件换些食物,仅仅只是吃吃喝喝,算作对各个部族的生活了解。
有的部族早就食用起了野生粟米,只是那不是即墨带出来的良种,他便从布囊里掏出些五谷活种交给他们;有的部族还在游牧为生,他便教些制作陷阱的知识。
他从不久留,仅仅只是指引,然后启程。
沿着河流,就有人烟,他们相遇,然后擦肩而过。
“喂!前面没有路了!也没有人了!别再过去了!”
他只是点了点头,笑了笑,扎入了荒原中。
其实是有路的。
只不过,现在,大概只有他能走完而已。
荒凉,渺无人烟,只有砂石一成不变。
那是能把人逼疯的寂静,任何从社会中走出的人类都难以忍受,但即墨就像是跌入其中的石子,似乎这死寂与荒凉和他无关。
他想了想,见到Kevin时该说些什么?
好久不见?
还要再送些礼物。
对了,记得他还有一个儿子,现在会是什么样了呢?应该长大了吧,也许正值“青春”?
融合战士的寿命比一般人类长得多,甚至会和即墨一样,崩坏能改造了他们,也让他们与众不同,也许Kevin还是那副模样,也许Kevin的孩子才刚刚长开,还是副有些幼稚的模样。
这说不准,毕竟122年不长,也不短。
不过,他们应该会欢迎自己,而自己也确实也应该带些礼物。
三百六十七个日月过去,走走停停,即墨再一次看到了人烟,这个时候,语言体系已经完全不同了。
他知道,自己已经来到了新的文明体系中了。
文字也从方块字变为了楔形字,两道宽阔的河流内,一座庞大的部落族群坐落在那里,风远远地送来了他们的语言。
作为向导的牧羊童含着一大块麦芽糖(这是即墨给他的,“时空断裂”比冰箱靠谱多了),在一片牛羊中指着那片部落城邦,喊着:“乌鲁克!乌鲁克!”
即墨不懂新的语言,不过,这个“乌鲁克”应该就是那个部落聚集地的名字了。
下一步它就要成为城市了吧?
再看过去,能看到部落中心正在修建的雄伟建筑,巨大的黄金装饰正在被一寸寸挪上半圆的屋顶。
“谢谢。”
即墨回头又给小孩子塞了块糖,向着那片河流中的部落走了过去。
这个正在成长为城市的部落。
最外围已经垒起了三四米的石墙,不过还是有着相当的缝隙,似乎这个城市的建造者还有着相当的审美,贴了些许金饰在这些石墙的缝隙之间,就像是在彰显着这个文明的财富。
从作为“门”的阙口望过去,能看到宽阔的土路和沿路栽植的树木,和沿路搭建的石屋。
呛!
在入口处,交叉的武器挡住了即墨的路。
即墨第一注意到的不是那两个肌肉守卫,也不是他们倨傲的神色,而是他们手中的青铜武器。
离城市只有一步之遥的城邦,作为武器原料的青铜。
出乎意料的文明高度。
这个时候的有熊,青铜才刚刚作为祭祀用品发展起来,还没有达到成为制式武器的程度。
即墨突然觉得,自己可能找到了Kevin他们。
他看向守卫,这两个汉子的语言他听不懂,但是他从行囊里翻出了一块卡斯兰娜的家徽。
谢天谢地,看上去这个文明还是有相当的礼仪的,比起那些随意乱翻自己包的人要礼貌得多。
翻出这块合金家徽的时候,即墨如此庆幸着。
“凯文,凯文·卡斯兰娜。”
名字是人类文明中少数具有唯一性的东西,不论语言如何变化,名字所代表的意义和读音永远独一无二。
这一刻,守卫们的神色变了。
他们的倨傲不复存在,在那块家徽出现在阳光下,当那个名字撞击在他们的鼓膜上时,他们变得肃穆而敬畏。
他们让开了身,对着其它守卫嘱咐了什么,然后离开了岗位,向着即墨做出了“请”的手势。
有些肢体语言在不同的文明体系间是通用的,人的善意和敬重有时候也不需要语言。
走入大门,这个初具规模的城邦彻彻底底地展现在了即墨眼前。
和神州不一样的人种漫布各个角落,高挺的鼻梁和深陷的眼窝是他们大多数人的特点,对于即墨这样的“外人”投来了好奇的视线,不过即墨并不在意。
周围的民居大多是方形的屋顶,石头的缝隙间糊了些许红土,在太阳底下,连在一起,仿佛这个文明的脉动。
接着,一队被绳子绑起的人低着头被牵了过去,即墨只是稍稍看了一眼,便移开了视线。
奴隶制的文明,刚才那一队应该是战俘,因为先前他两天前才经过一片尸骨未销的战场。
他并没有跳出来阻止,也没有呵斥这样将人当作牲畜一般的行进。
这和过去曾经出现的“扭曲”不同,这是文明行进的必然,奴隶制文明是一个文明蹒跚行进时必须经过的一个坎,他无力去阻止。
他唯一能做的仅仅只是移开视线,遮住眼睛,旁若无人。
慢慢地,他发现路线有些不对。
不是前往任何一个民居,而是沿着脚下的宽阔土路,向着那正在修建的城市中心,那个金碧辉煌的穹顶。
连即墨都有些惊讶了。
到了,大理石的台阶彰显着这栋建筑的奢华,森严的守卫和寒光毕露的青铜武器也展示着这栋建筑的重要性。
毫无疑问,这绝对是这个文明的中心。
那两个守卫向即墨说了些什么,然后捧着那块卡斯兰娜的家徽匆匆奔上了阶梯,这个时候,又有人举着巨大的树叶走了过来,好像是侍女,为他挡下暴晒的阳光。
不一会,他听见了脚步声,那是应该是一双金质的鞋子,带着特有的,高傲的脚步,急匆匆地踏了过来。
守卫不约而同地低下了头,身后的侍女更是放下了叶伞,跪了下去,那是臣服。
只有即墨依旧抬着脑袋,迎着太阳。
首先,是一个金色的少女。
金色的长发,白金般的肌肤,上身穿着金色的胸甲,腰间围着白麻,脚底是一双金色的高跟。
整个人都从内而外透着一股高傲,但是,在那高傲之中也出现了好奇的神色,那双赤红的眼睛带着玩味,直盯了过来。
紧接着,是一个少年。
白发蓝眸的少年。
和他父亲一样湛蓝的眼睛,又和他母亲一样的双眼皮。
少年几步就跳下了楼梯,抓住了即墨的手,他的瞳孔在颤抖,张了张嘴,支吾着本该消亡的语言:
“墨……叔叔?”
啪!
布袋落在了地上,里面的麦芽糖和其它小零食滚了出来,即墨呆楞楞地看着面前这个少年。
他这才明白,一百年,并不短。
物殆,人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