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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,卫少霆才说不要她再出现在他的面前,这个时候去白家,万一碰上了他,那小子准以为她又是故意接近他,心生厌恶。
此时,她就不去添那个堵了。
有时冷一冷,并非不是什么好事。
程诩诩来到邮局,把衣服给白玉凤寄过去。
骑了车子去警局。
办了相关手续后,警察把程晓锋带了出来。
程诩诩第一次见到书里的这个哥哥。
像她笔下写的那样,帅得有些吊儿郎当,但却不轻浮。他看人的目光,有着水般的光泽,迷迷离离,让人望不穿,俗称桃花眼。就是看每个女生都一样,好像很暖,但其实很疏冷,可又让人着迷。
他穿着T恤牛仔裤,本是很廉价的衣衫,但他穿着却仿似名牌加身。
他和卫少霆都属于坏痞痞的男孩子,只是卫少霆比他更冷锐,不爱笑,有也总是冷笑,身上全是对万事满不在乎的不羁感。而程晓锋稍接地气,爱笑,身上有一股别俱一格的懒散感,悠然然的让人莫明的觉得舒服。
说到底,都是颜值撑的。
程晓锋在聆听警察的教训:“下次再被抓到,可不就是罚款这么简单的事儿了。程晓锋,你是派出所的常客了。往天都是你妈来捞你,现面你妈都不管你了,让你妹妹来接你。
你一个大男孩子,怎么好意思!”
程晓锋勾唇一笑,嘴里应着:“警察叔叔说的是,我反思,我检讨,我改正。”
警察叔叔:“……”
“放你出去,当然是要你改邪归正的。”警察叔叔盯着程晓锋的脸,语重心长的劝,“帅帅气气的小伙子,可别真被这些破事给毁了。”
“是,是。”程晓锋一迭连声,行了一个军礼,“我出去以后,一定努力做社会的栋梁之材。再见,警察叔叔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