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又不是法庭上的审判,还需要讲什么证据,战场上,我想杀谁就杀谁,之所以过来说一声,只是为了给血手小队其他队员一个解释。
我怀疑你想杀我,所以先杀了你,这就是理由。
其实,这样的杀人理由在佣兵界并不少见,即便误会了别人,杀错了人,也比被别人干掉好得多。
杨霄跨前一步,距离班森不到一米,对他说:“拔枪吧!”
“等一下!”
血手队长正要劝说,杨霄已经刷的一下抽出了手枪。
班森当然不想在这里跟杨霄拼命,但已经身不由己,只能随着对方的动作,触电般拔出了手枪。
同时,两人的左手朝对方的手枪抓去。
这么近的距离,谁能抓到对方的枪,而自己的不被抓到,那就赢定了,生死只在一秒之间。
啪!
杨霄左手抓住了班森的手枪枪筒,用力向外一掰,使得枪口无法冲向自己,甚至无法扣动扳机。
班森的力量肯定不能与他抗衡,只能以最快的速度抓向他的枪筒。
杨霄的右手刷刷舞了个花,班森就抓空了,接着,被杨霄用枪口顶住了太阳穴。
两人距离太近,枪口从正面顶住额头都做不到。
“别开枪!”
血手队长心中一宽,夜魔没有立即开枪,那就说明,还是有点希望把班森救下来的。
班森真的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狙击手,很值得好好培养,只是太年轻,性格上也有点问题,但这些都是可以慢慢改,慢慢成熟的。
班森整个人僵住了,冰冷的枪口就抵在太阳穴上,这才真正意识到,死亡竟然如此之近。
“好!”
杨霄转回头朝血手队长笑了笑,手枪往后一甩,空出来的右手一把掐住了班森的脖子。
不开就不开,因为……那会溅我一脸血。
咔嚓!
手腕一转,班森颈骨折断,整个人瘫软下来,脸上凝固着难以置信地一副表情。
我这就死了?
一个人,几分钟之前还想象不到自己会死,然后,就这么突然的死掉了,只能说,生命就是这么脆弱,尤其在夜魔的双手之下。
“我出去转转。”
杨霄把班森的尸体随手一扔,朝着营地之外的黑暗走去,不会再给血手小队任何解释。
麻痹的用枪瞄我,我不杀他,难道还要供着他,宠着他?
“唉!”
血手队长摇头叹息,却不能指责杨霄任何话。
其他佣兵也觉得,班森纯属是自己作死,你特马偷偷用狙击枪瞄着夜魔,瞄就瞄吧,还让他感知到了危险,明摆着当时你起了杀心,随时有可能勾动扳机……
战场上,敌人的子弹不可怕,来自队友的黑枪那才让人防不胜防,换成我,我也会把这种隐患尽可能排除掉。
“我的天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