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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他来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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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国公是开朝时封的,世袭罔替,到如今已经传了八代了,代代军功显赫。

这一代的国公爷蒋仕煜尚了安阳长公主,宁国公府从勋贵成了皇亲,无论是先帝爷在的时候,还是今上登基之后,国公府风光远胜从前。

小公爷十四岁就跟着父亲叔伯上战场,许是年纪轻轻手上就沾过血的缘故,他看起来比同龄的少年人阴沉些。

从前,顾云锦是不大欣赏这一位的。

她对将门之人排斥,哪怕小公爷文武双全,在顾云锦看来,还是个莽的。

矮子里出来的高个,相对而言罢了。

虽然,顾云锦从前在京中时,见过小公爷的次数不超过一只手,说过的话也不足百句,但先入为主的印象就这么刻在了脑海里。

可平心而论,顾云锦是敬佩小公爷的。

她只是不喜武人鲁气,不过她毕竟出身将门,听祖父、父亲说过百姓疾苦、战场残酷,见过寡居的长辈,对于一腔热血远赴军营的人,她心中自有崇敬。

顾云齐去投军的时候,顾云锦也没扯后腿,只泪眼汪汪送他离京。

吴氏曾说过,顾云锦这就是又矛盾又矫情。

顾云锦嗤之以鼻,她慕书香、喜欢书卷气,和她敬佩兵士,哪儿就又矛盾了又矫情了?

等顾云锦在杨家起伏,从牛角尖里脱身出来,再回想吴氏的话,她不得不说,嫂嫂说对了半句。

她不矛盾,但她矫情了。

“姑娘,”念夏抱着食盒出来,笑盈盈道,“您现在要不要尝一个?”

别说是一个了,便是五个,顾云锦都能一口子吃下去。

只是这会儿她有些心不在焉。

在岭北时,顾云锦是见过小公爷的,或者说,她见过宁国公。

那时,小公爷已经继承了爵位,而他的父亲成了老公爷。

老公爷年轻时受过伤,落下了病根,年纪大了,就吃不消战事了,干脆把爵位给了儿子,自个儿在京中安养。

真算起来,对顾云锦来说,那一次偶遇,离现在也就三四天而已。

她当时已经是等死的人了,回光返照,整个人清明,甚至可以下地走动。

顾云锦让念夏备了车,主仆两人去了不远的道观,她信三清,她想临死前去跟天尊说说话,求天尊让她下辈子投个好胎,再活得长命些,不要再跟这辈子似的,就二十四岁,连三十都没撑到。

离开时,她见到了小公爷。

小公爷远赴北疆平叛,途径这道观,就进来歇歇脚。

彼时两人都很意外,他乡遇旧人,虽不是故知,但也玄妙。

顾云锦甚至暗悄悄想过,这是不是天尊在暗示她,她下辈子能跟小公爷这样含着金勺落地,显贵一生?

哪里知道,才过了三天,就被扔回了十年前。

她还是她,显赫权贵梦跟她没任何关系。

说白了,顾云锦死前见过的最后一个外人,就是小公爷了。

这会儿突然听见他的名号,顾云锦还颇有几分感慨。

只是,徐家这又是怎么回事?

侍郎的官位不算低,以徐砚的资历,他算是爬得快的了,但在官宦满地的京城,一个侍郎实在不够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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