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年前,萧晨还没有从大学毕业。
在芝加哥大学里面的中国留学生不少,陈思思也是其中一个。
他很少见到有女孩子会学计算机专业的,可陈思思就是一个学计算机专业的女生,并且,她学得比任何男生都要好,刚刚入学一年就有了信息学院鬼才之称。
印象中,陈思思貌似永远都是意气风发的,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,一双洗得发白的球鞋,这是陈思思的标志。
那时候,她的追求者有很多。
信息学院的男女比例为9:1,可以想见,在这个狼窝中,陈思思有多受欢迎。
当初接近她,只是因为好奇。
他说过,他很好奇一个学计算机专业的女生会长什么样,如果不是女狼人那也应该是女怪物,反正不会是正常人类。
可是接触下来,他却发现,和陈思思在一起,比跟其他任何女生在一起都让他觉得自在。
不同于其他女生,陈思思说话总是荤素不忌的,她很爱开玩笑,也不在乎被人调侃。在她身上,没有他所厌恶的公主病,没有他所忌讳的娇弱,所以向她表白似乎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。
到现在,他还记得,当他把一封写了整整两大页的情书交给陈思思时,她脸上那副不敢置信的表情,就像……就像是吃了屎一样。
也许这样形容并不恰当,可是,她那副想收不敢收,想退又不敢退的样子,真的是很……搞笑。
郎才女貌,他们在一起,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。
对于陈思思喜欢自己这件事,他从来没有怀疑过,他的自信从来都不需要过多的解释。
可是,到了最后,现实却给了他一记大大的耳光。
他从没有想过,她会因为一个赌约而答应成为他的女朋友,他永远都忘不了,当他打开篮球馆的大门,看到被围在门后最中间位置的陈思思时,她脸上的表情。
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记得那么清楚,也许只是因为,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被人欺骗,也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被一个女人当成一只猴子耍。
那个赌约,陈思思赢了,她得到了一台当时性能最好的电脑,也输了他对她的所有感情。
再后来,就是这漫长的十年,他发誓不会再对这个女人说一句话。
可是,不知是无心还是有意,总有人会在他耳边说起关于她的事,所以,即使没有刻意去找陈思思这个人,他还是对她的近况了若指掌。
比如说,她已经在三年前结婚,对方就是比她高了两届的学长,那个木讷的陈翰。
再比如说,她如今已经是个孕妇,在六个月就可以正式成为母亲。
曾经一度,他真的以为自己是爱陈思思的,不然,他不会在得知真相后感觉到如此愤怒,可是如今一想,那愤怒,也不过是可笑的自尊心在作祟而已。
毕竟,没有一个男人能够坦然接受自己成为一群女人的赌资这件事。
还恨她吗?
黑暗中,萧晨躺在床上,嘴角微微扬起。
早在他决定打电话向她求助的那刻起,他就知道,他是真的彻底放下了。
从今以后,陈思思这个名字对他而言,除了老同学老朋友,不会再有任何其他意义。
转头,看向窗外,今夜,他故意没有像往常那样把窗帘拉起来,没有窗帘的遮挡,窗外的夜景一览无遗。
他喜欢住的高,因为这样可以看得更清楚一些。
在这样的夜里,即使是从躺在床上从窗口看出去,也可以把n市最繁华的夜景收入眼底,他喜欢这种感觉,喜欢事事都在掌握中的感觉。
十年前的陈思思是个意外,他发誓,他绝对不会允许有第二个陈思思出现,向来,只有他耍着别人玩,没有别人耍着他玩的。
凌晨三点一刻,在东方渐白的破晓中,萧晨终于陷入梦乡。
在梦里,他又看到了那一对兄弟,他很想亲近他们,不由自主的。那种感觉很奇怪,就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在他背后推着他走向他们,让他难以抗拒。
再然后,他看到了白茗儿。
经过五年时间的洗礼,这个女人变得更加成熟也更加迷人了。
她甚至已经是一对兄弟的母亲了,为人母的丰腴让她看起来更加让人心动。
可是,一想到那个让她成为母亲的男人不是他,他就觉得怒火中烧,他恨不得把她狠狠揉进自己的骨血之中,不再让任何男人有觊觎她的机会。